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下的自我请愿(Self-Petitions Under th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(VAWA))
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虐待受虐待的美国公民或在某些情况下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、子女和父母申请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。拥有自我请愿资格的请愿人,必须满足“请愿人受到美国公民、或案件中的合法永久居民、配偶或儿童的虐待”这一条件。请愿人受到下面所列示的集中虐待情形时,则具备自我请愿的资格。
受到配偶的虐待时,我可以根据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提出请愿吗?(I was abused by My Spouse, Can I Apply Under VAWA?)
如果您被配偶虐待,您可以通过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机构提交I-360请愿来申请永久居留权。1996年,美国国会在最初的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中确立了这种自我请愿的效力。自我请愿的过程很简单,由移民局佛蒙特服务中心的一个特殊部门作出裁决。如果请愿人签证号码有效,那么请愿一旦获得批准,请愿人可以申请变更自己的身份。
如果我没有经过审查就进入了美国,我还可以申请自我请愿吗?(I Entered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Inspection, Can I Still Apply?)
可以。即使您没有经过审查就进入了美国,美国法律也会允许您申请变更自己的身份。
我应该留存哪种受虐待的证据?(What Type of Abuse Should I Document?)
根据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(VAWA)的自我请愿程序,我们运用了多种形式的受虐待证据,成功地为客户申请了请愿服务。下面是受虐待的一些类型:
- 移民虐待:施虐配偶拒绝为移民者申请移民福利,或威胁要打电话给政府举报其移民行为;
- 财产虐待:施虐配偶从移民者那里偷窃,或强迫移民者放弃金钱或资产;
- 心理或精神虐待:施虐配偶辱骂移民者或阻止移民者享受生活;
- 以及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。
我的请愿书中应包含哪些证据? (What Type of Evidence Should I Include in my Petition?)
您可以在请愿书中加入大量的证据。通常可行的一些证据有:
- 结婚证书和离婚证书;
- 婚姻的真实性证据;
- 自我请愿者的良好品德证据;
- 受虐待证据,包括心理健康报告;
- 禁止家庭暴力的证据。
我可以在请愿书中带上我的孩子吗?
可以。如果您的孩子在25岁以下,那么他们可以被包含在自我请愿书中。
我正在办理驱逐手续,我还可以申请吗? (I am In Removal Proceedings, Can I Still Apply?)
可以。您可以通过上面提到的程序进行自我请愿,或者根据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(VAWA)获得取消驱逐手续的特殊规则。
我的信息会被保密吗?
会的。法律会严惩任何泄露与受虐配偶或儿童有关的机密信息的人员。
我什么时候可以提交变更身份的申请? (When Can I File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?)
如果您曾被美国公民殴打过,您可以同时提交I-485身份变更申请和最初填写的I-360申请。
我和我的配偶离婚了,我该怎么办? (I Have Divorced My Spouse, What Can I Do?)
如果您与配偶离婚时间在两年内,那么您仍可使用《防止对妇女施暴法》(VAWA)提出身份变更申请。
快打电话给我们来探讨您的最佳选择。